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股交”)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认定的本市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设有科技创新板(以下简称“N板”)、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E板”)、展示系统等不同板块,分别服务于不同类型的中小微企业。为维护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秩序,充分提示市场参与各方注意投资风险,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N板、E板和展示系统是三个错位发展的板块
N板、E板和展示系统是针对不同企业和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而设置的板块,三个板块面向的对象不同。三个板块之间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 N板 | E板 | 展示系统 | |
完整信披层 | 基本信披层 | |||
服务对象 | 注册在上海,具有科技型、创新型特征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行业方面有较高准入门槛。 | 注册在上海,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 |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 | 能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处于初创期以及规范早期的企业。 |
服务对象的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上股交认可的其他组织形式 |
中介服务 | 必须聘请具有N板中介资格的推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为企业提供改制、申请挂牌服务。 | 必须聘请具有E板中介资格的推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为企业提供改制、申请挂牌服务。 | 必须聘请完整信披层推荐展示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为企业提供改制、申请上线展示服务。 | 只需委托展示系统基本信披层推荐展示机构一家中介即可完成申报备案。 |
挂牌条件或上线展示条件 | 最为严格,对公司治理、合法合规、历史沿革、财务会计等方面有较高要求,且对公司科技型、创新型属性有硬性规定。 | 较为严格,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合法合规、历史沿革、财务会计等方面有较高要求。 | 较为严格,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合法合规、历史沿革、财务会计等方面有较高要求。 | 采用负面清单制度。凡正常经营、合法合规存续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均可在基本信披层上线展示。 |
股东或出资人数 | 股东不超过200人 | 股东不超过200人 | 股东不超过200人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50人,其他组织形式的出资人数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挂牌/展示审核机制 | 上股交审查、注委会注册、报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上股交审核、审委会审核、报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上股交审核 | 上股交审核 |
代码 | 股票代码:3XXXXX | 股票代码:1XXXXX | 股份代码:5XXXXX | 股份代码:2XXXXX |
信息披露要求 | (1)挂牌前信息披露(挂牌说明书、公司章程、推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挂牌提示性公告); (2)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经审计的年报,半年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 (1)挂牌前信息披露(挂牌说明书、公司章程、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挂牌提示性公告); (2)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经审计的年报,半年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 (1)上线前信息披露(上线展示说明书、公司章程、推荐展示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上线提示性公告); (2)上线后持续信息披露(经审计的年报,半年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 (1)上线前信息披露(上线展示说明书、企业章程等); (2)上线后持续信息披露(包括可能对展示企业生产经营、股份转让等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企业可在满足最低信息披露标准的基础上,自主选择符合上股交要求的信息披露内容。 |
增资扩股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线下定向增资 | 线下定向增资 |
增资扩股审核机制 | 简易注册程序 普通注册程序 | 简注程序 普通程序 | 工商登记完成后及时向上股交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信息记录手续 | 工商登记完成后及时向上股交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或信息记录手续 |
投资者 | 满足证监会132号令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机构或自然人)及特定投资者 | 满足证监会132号令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机构或自然人)及特定投资者 | 通过上股交指定平台认证的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 | 通过上股交指定平台认证的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 |
交易或过户/记录方式 | 线上委托、线上交易过户,或线下非交易过户 | 线上委托、线上交易过户,或线下非交易过户 | 线上发布股份转让信息,线下记录 | 线上发布股份转让信息,线下过户/记录 |
成交方式 | 协议转让,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线上交易,交易系统将验证交易双方的股票和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则完成清算交收。 | 协议转让,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线上交易,交易系统将验证交易双方的股票和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则完成清算交收。 | 通过网上发布意向,网下意向双方经谈判达成协议和完成必要的程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办理过户记录手续。不通过上股交交易系统进行线上交易。 | 通过网上发布意向,网下意向双方经谈判达成协议和完成必要的程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办理过户登记/记录手续。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记录。不通过上股交交易系统进行线上交易。 |
涨跌幅 | 不高于前成交均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成交均价的50% | 不高于前成交均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成交均价的50% | —— | —— |
最低交易 | 1000股起 | 1000股起 | —— | —— |
二、投资者应注意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挂牌”、“上线”与在沪、深证券市场“上市”的不同内涵
“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在公开的证券交易场所流通交易,通常情况下,“上市”主要是指股票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行为,而“挂牌”主要是指股票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合法经营场所交易的行为,“上线”是特指企业信息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合法经营场所进行展示的行为。
三、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的投资风险特征与适合参与者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可能遇到包含但不限于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交易风险、违约风险、违法违规风险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相关风险可能导致投资本金部分甚至全部损失。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的挂牌公司、上线展示企业较上市公司而言,具有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等特点,较为适合具有较强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入场参与。
我中心谨此提醒市场参与各方充分理解上述风险提示信息,敬请关注风险、理性投资,务必牢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投资者如对于市场中相关投资产品及宣传内容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中心服务热线(4006251000)寻求咨询。
特此公告。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2018年7月